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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来源:   2007-06-18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

党总支(基层党委)将当月收缴的党费存入区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将银行现金存款凭证交到城区组织部,组织部开具党费专用收据
党支部每月一次将党费和《党费收缴登记表》上交联上缴所在党总支(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党费收缴负责人),组织委员(党费收缴负责人)收后填写党费收据并签名,做好登记记录
党费一般由党员本人按月向党小组或党支部自觉缴纳,如有出差或其他情况,不能亲自交纳党费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缴,党小组长或党支部组织委员收到党员交纳党费,应及时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由各基层党组织反馈到全体党员,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区委组织部每半年一次将党费按比例上缴市委组织部
党总支(基层党委)将城区组织部开具的党费专用收据作为凭证登记入档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处分党员工作流程

调查情况 研究意见
向上级报告有关调查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情况
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提出初步的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决定
党支部处分意见和事实材料同当事人见面,听取违纪党员本人意见。见面时须两个人以上,主要是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做好记录。当事人应在处分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负责见面的同志作出书面说明,党组织要进行复核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违纪党员检查或申辩
党员讨论
 
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由支部成员介绍违纪事实和调查结果
支部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对违纪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
党支部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纪律规定,调查核实违纪党员所犯错误,核实材料,形成调查报告
听取违纪党员意见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上报材料
处分决定和违纪材料要由受处分党员签署意见,如本人拒绝签字,党支部应注明,并按照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材料。包括:处分决定、调查报告、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
   

 

上级批复
处分决定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宣布
处分决定报上级批复后,党支部书记找受处分党员本人谈话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工作流程

召开支委会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日期、主题及开法,提前3天左右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和个人意见,并将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全面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做好材料准备;班子成员针对意见和分管的工作进行准备。
 
组织好班子的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认真
做好
会前
准备
工作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开会时间、地点;
上级党组织领导或有关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
 

                       

由党组织书记主持,按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做好记录。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
班子成员汇报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批评。
其他成员逐人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个人针对大家的批评表明态度,谈改正的措施办法。
 
严格
会议程序
保证会议效果
 

 
 
 
 
 
 
 
 
 

                          

 
会后
落实
会后一周内将生活会情况报告连同会议原始记录按要求上报。
党组织理出共性问题,形成总结材料和初步整改意见。
 

 
 

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班子及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
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团员要经过推优),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确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对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做出结论
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进行公示
报党总支、党委组织部预审
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党委集体审批
进行入党宣言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进行公示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工作流程图
 
新建党支部工作流程
 
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建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提出书面请示
组织部考察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党委审批,下发批文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党委换届工作流程
召开党委会议,做出召开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向教卫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
做好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起草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委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向教卫工委呈报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起草选举办法
提出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对党员进行分组,指定临时召集人
召开预备会议
举行党员大会开幕式
 
审议上一届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
起草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讨论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后预备名单、推选监票人
印制选票和计票报告单
进行大会选举
召开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向教卫工委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报告
大会文件清理、立卷、归档
 
 
 
 
 
 
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
 
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有关问题
向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准备工作报告和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文件
按规定的程序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征得党委原则同意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持人)
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集人)
向党委呈报关于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情况报告(主持人)
经讨论后下发关于报批单位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党委)
大会文件清理、立卷、归档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
原单位党支部同意并开具证明
本人持所开证明到原单位上级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现单位所在的区(县)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区(县)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现单位上级党委部门办理接转手续,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编入支部的证明
党员持证明到支部报到
 
 
 
 
 
选拔干部工作流程
 
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党委会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
 
 
 
 
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流程
 
组织考察组、制定方案
同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谈话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写出考察材料
向党委汇报
 
 
 
 
 
 
查阅干部档案工作流程
 
组织介绍信
填写“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分管领导审批
查号取档
查档人阅后签名
收档后签字
放档回柜
 
 
 
 
新建党委工作流程
 
凡100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可以建立党委
拟建立党委单位向上一级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部考察领导班子人人选是否具备条件
考察结果报区委审批
经区委同意后,下发批文
成立党委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报组织部备案
 
 
 
 
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转入(转出)工作流程
 
拟转移单位向区委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部门审查拟转移单位的有关文件并提出意见报区委
区委审批,下发文件
组织部门开具党员关系介绍信到相关党(工委)
整建建转移单位持介绍信和批文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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