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本部门机关行政效率,优化行政管理,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水平,进一步服务好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努力把组织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知识分子之家,根据江南区《关于2007年推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顾委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和优化选人用人制度。以依法、快速、便民、优质为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出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效能和一流的业绩。以效能监察为手段,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南宁市江南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为打造江南区服务型机关作出贡献。
二、明确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1、效能考评制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以落实城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为重点,通过考评,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
(2)考评范围:组织部全体工作人员。
(3)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把考评工作实绩放在重点,把考德放在首位。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政治态度与理想信念,依法行政,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学习情况。
勤: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表现,出勤情况,吃苦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4)考评办法
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德20分,能20分,勤20分,绩40分;先进行自我评议分,再由群众评议分,尔后主管领导评议分,三项分相加后除以3,最后取得综合分。
(5)考评时间:绩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绩效考评本机关于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城区机关效能建设办。
(6)考评等次
绩效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合格);60—70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7)考评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年度评优、评先、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等的依据。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的,一般从年度绩效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对于59分以下不称职(不合格)人员,除提出告诫外,还要提出警示要求。年度绩效考评分为不称职(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8)考评机构:成立组织部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进行绩效考评。
(9)其他事项
因病、事假或非单位派出、学习等原因累计超过6个月的人员,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新调入的人员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岗时间未满6个月者,不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从下一个年度开始考评。对绩效考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城区纪委反映或投诉。
2、出勤考勤制度
(1)实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上下班统一到办公室进行签到,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有事需短时间外出者,应告知领导。开会、出差、下乡或其他原因不能进行考勤登记的,要向领导报告。
(2)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工作日佩带工作牌上岗,并将去向告示牌挂在显目的地方,保证去向告示牌上的本人去向告示与本人的实际去向相符,以便管理相对人来办理事务和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3)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明确批假权限,办好请销假手续。凡需请假的必须事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特殊原因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首先以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同志请假并应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书面请销假手续。请假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概以旷工论处。请假事由完毕后要及时销假。
(4)严格遵守工作制度,积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听音乐、玩游戏、看碟片、打扑克、吃零食、串岗等)。
3、服务承诺制。
(1)坚持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组织部门职责。
(2)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事务的办理时限制度,实行公示制度。各项工作按流程开展,按规定时限办事。全体工作人员对所办事务不扣件、不压件,并对来办事者作说明和提示。
(3)要热情地接待来办事者,对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要一次性告知,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4)开展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耍态度,不傲慢。
(5)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4、公示制度
(1)去向牌公示(在办公室门口)工作人员的名字、部门、职务;
(2)办公室墙上悬挂应公示的有关制度、工作职责;
(3)桌上摆放职务公示座位牌、胸前佩带身份牌。
5、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接到来访者问询时,首先让座,请茶,问明来意;在进行来访登记后,按照来访者的办事意图,根据组织部的工作职责、办事范围、工作内容,给予办理。
(2)若不在组织部工作范围内,热情介绍所办事项应找的承办单位、承办人员,给来访者办事接上关系,方可告辞“再见”。
(3)工作人员对来访者所办事项,必须按照职责要求,服务承诺公示及时办结。超出承办范围的,应指出下步办事步骤、方法,对所办事项负责到底。
6、同岗替代制
(1)因特殊情况需要短时离开岗位时,须事先报上级领导同意,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避免管理相对人到办事点办事时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2)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代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3)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4)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职责,按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业务,不得推委、留置、拖延或不办。
7、限时办结制
(1)对各党(工)委上报的关于成立党委、总支、支部的,在条件符合及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区委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到党(工)委。
(2)对党员因工作调动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随到随办。在材料不全的情况下,及时告之办事人员补齐。
(3)各党(工)委呈报的换届选举请示或选举结果报告,符合程序的(区委管理的干部需报经区委研究决定),经区委讨论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4)对各党(工)委和各相关部门提出的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属组织部处理范围的,10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或书面答复。
(5)对党员、干部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10个工作日内答复来信(访)人。对不属于组织部处理范围内的,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
8、一次性告之制度
(1)对办事人的首次办事请求,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程序,办事依据,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注意事项,以及能否办理、完成时限及不能办理的理由说明。
(2)一次性告知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恳、守信原则;廉洁勤政、秉公执法原则;面向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原则;责任明确,有错必纠的原则。
(3)组织部应建立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承办事务的时限制度,明确承接第一次对申办人的告知责任,并予以公布。
(4)明确分管人员的承办责任及权限。主承办人不在时,部门要指定相关的工作人员承接,不能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
(5)承办人在一次性告知时,对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限范围的事,都要给予满意的答复,若不能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在办理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申办人。
(6)承办人在接受申办人的第一次申请时,凡属职责权限内的事,若手续完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要进行登记,并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办事程序及全部事项所需要的文书材料,让其补足手续后按登记顺序尽快办结。
(7)办事人提出不属于承接人职责权限范围的申办的事项,承接人应热情接待,并根据办事人的申办事由,负责引导申办人到相关部门。
9、责任追究制
(1)文件文稿出现错误的,给予承办人、撰稿人、核对人效能告诫一次。一年内文件文稿出现错误三次以上者,效能告诫一次,五次以上者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2)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且不能说明原因的,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效能告诫一次,三次以上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3)违反办事时限制度,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延误一天进行口头警告,三天以上效能告诫一次;十天以上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4)不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和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使其无效往返,发现一次即进行效能告诫,两次以上者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5)在执行公务中接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礼卷、支付凭证,或者向服务对象索取钱物,移交城区纪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服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或使用禁忌用语,一次进行口头警告,二次进行效能告诫一次,三次以上(含三次)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7)除正常的网络交办文以外,凡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上网聊天的,发现一次即进行口头警告,二次以上效能告诫一次,三次(含三次)以上并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8)无故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者,发现一次进行口头警告,二次以上者效能告诫一次,三次扣除全年风险抵押金。
(9)凡在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二次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不能评先进,年内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参加离岗培训。
10、岗位责任制
(1)组织部工作职责
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严格管理。
②负责统管城区干部工作。负责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干部交流、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向城区人大常委会、城区人民政府、城区政协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办理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③负责建立和管理市管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定和参与制定城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
④主管城区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实施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对城区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
⑤负责城区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促进城区各类人才的成长,开发、选拔、管理拔尖人才和科技人才。
⑥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
⑦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市管干部退休手续的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离休干部的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
⑧主管城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抓好城区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检查城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各项活动。
⑨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区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和本部门的文书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⑩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接待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纪检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组织部部长岗位职责
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认真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Ⅲ、加强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
Ⅳ、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Ⅴ、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Ⅵ、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
Ⅶ、加强社区党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和各级党组织建设。
Ⅷ、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Ⅸ、加强机关建设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3)组织部副部长岗位职责一
Ⅰ、结合工作实际,协助部长分管干部的培养、任用,干部教育、干部监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分管工作的计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Ⅱ、协助部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Ⅲ、加强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
Ⅳ、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Ⅴ、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Ⅵ、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引进工作;
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
Ⅷ、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3)组织部副部长岗位职责二
Ⅰ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组织实施。
Ⅱ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Ⅲ做好社区党建工作。
Ⅳ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Ⅴ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Ⅵ负责区委基层办的日常工作。
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Ⅷ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4)办公室科员工作职责
Ⅰ做好公文的起草和文书的处理工作及存档。
Ⅱ安排日常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Ⅲ做好单位日常后勤工作。
Ⅳ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及管理工作。
Ⅴ负责单位公章的使用和登记,办理党员的介绍信,证明等。
Ⅵ负责对单位出勤的统计,公示及职工请假销假手续。
Ⅶ负责党内统计工作。
Ⅷ负责党报党刊的订阅、发分工作。
Ⅸ协助做好接待工作以及一些日常事务工作
Ⅹ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干部科科员岗位职责一
Ⅰ协助分管副部长做好干部的管理、干部的教育、干部的监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Ⅱ协助分管副部长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Ⅲ协助分管副部长负责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收集区委拟提拔干部在公示期间的反映和举报情况,并进行初核,提出任用意见或建议。
Ⅳ协助分管副部长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及处级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政治审查。
Ⅴ协助分管副部长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协调;
Ⅵ协助分管副部长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
Ⅶ及时办理干部任免的有关事宜。
Ⅷ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Ⅸ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干部科科员岗位职责二
Ⅰ协助副部长开展城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农村党建的先进经验。
Ⅱ做好农村党建的有关数据统计。
Ⅲ参与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开展党活动、党内制度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意见。
Ⅳ协助城区党校协助做好农村党员的培训工作。
Ⅴ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党校副校长工作职责
Ⅰ对区委、政府和党校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持党校日常工作。
Ⅱ负责组织召开党校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党校的工作计划、规划,并督促实施。
Ⅲ组织制定及实施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等教学安排。
Ⅳ抓好党校自身建设,深化党校教学体制改革。
(八)党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
Ⅰ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Ⅱ健全教学科研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Ⅲ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Ⅳ负责起草各类文字材料。
Ⅴ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探索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九)党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二
Ⅰ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Ⅱ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各类班次教学计划。
Ⅲ制定主体班的各项管理制度
Ⅳ搜集和掌握现代化教学信息和图书资料信息,为学员信息服务。
Ⅴ负责外请老师、资料打印、教材管理和课时量统计工作。
Ⅵ深化教学改革,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三、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江南区组织部效能绩效考评表
中共江南区委组织部
2007年3月13日
江南区组织部效能绩效考评表
姓名: 20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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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考评内容 |
考评要求 |
考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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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议和评分 |
自我评议补充说明 |
本单位群众评议评分 |
主管领导评议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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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20分 |
1 |
政治态度与理想信念(3分) |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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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法行政(4分) |
能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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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想作风(3分) |
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谦虚礼让,与兄弟科室及同事团结协作,关系融洽,配合意识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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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作风(3分) |
作风务实,不搞形式主义,注重并善于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每年有一到两份质量好的论文或调研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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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廉洁自律(4分) |
能模范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从政,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认真履行廉政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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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3分) |
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转变作风,热心为群众和基层办实事,行为文明,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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