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南区试行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
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江南区出台了《关于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评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城区四个镇分别选取四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出一套科学有效的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
一是深入调研,上下联动,建立科学绩效考评体系。《实施意见》对指导思想、考评目的、考评内容及标准等做了明确规定,还制定了考评细则、考评登记表、民主测评表等配套材料。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以全面体现民意。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各村的不同特点,对评分细则进行修订,并赋予相应分值,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定。在城区建立村“两委”领导班子和村干部考评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相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通过听取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年度述职述廉工作报告,查阅相关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对村“两委”班子的考评每半年考评一次,年终对全年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分,确定等次。对村干部的考评每月考评一次,根据月考评等次,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打分,依据得分情况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是加强领导,体现公正,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的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将及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作为落实村级干部待遇的重要依据。为适应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适当提高村干部报酬,经月评称职以上的发绩效奖金定工干部每人50元,半定工干部每人30元。改进村干部报酬兑现方式,把村干部工资划分为生活补贴和奖励补贴两部分。通过考评评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村干部奖励补贴按标准足额发放;评为基本职称的扣当月奖励补贴总额的20%;评为不称职的取消当月奖励补贴;年终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在个人全年奖励补贴总额的基础上再奖励50%。通过实行绩效考评大大提高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四个试点村的村干部在考评中没有出现不称职现象,都能拿到相应的生活补贴和奖励补贴。(韦力) |